尊重红绿灯警车做标兵
本报讯 (记者左燕东)记者12月13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为集中整治警用车辆使用管理中存在的 “特权车、霸王车”问题,省公安厅出台实施细则,全面规范警用车辆使用,严肃查处警车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 “尊重红绿灯,警车做标兵”专题活动。
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所有悬挂制式警车号牌和晋O号牌的机动车辆都在此次整治范围内。整顿重点是:警用车辆非执行公务违规使用警车及警灯、警报器;驾驶警用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五条禁令及在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等乱停乱放警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非执行公务不得使用警车及警灯、警报器,不得扰民。非警用车辆不得私自安装警灯、警报器。非警用车辆不得私自喷涂警车外观标识。非执行公务警用车辆不得在宾馆、洗浴、娱乐场所门口违规停放。及时查处警用车辆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争创警用车辆 “零违规”,驾驶人员“零违法”。整治假公济私,使用公车办私事,接送家属、子女上学、上班等现象。
据悉,从2013年开始,各市公安局、厅直各单位要在每个月底总结警车管理情况并报告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同时接受广泛监督,力争使我省警用车辆成为尊重红绿灯、礼让斑马线、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