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媒体报道了鲁山县公路局路政大队“以罚代管”,通过卖月票的形式治理超载大货车的路面货物抛撒一事。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强烈反响。目前,鲁山县纪委已介入调查,相关责任人被暂时停职。 回顾:路政执法公然卖“月票” 从2012年8月底开始,东方今报就陆续接到不少司机的报料,称鲁山县公路局路政大队以大货车超载、货物抛撒在路面上为由,向路过鲁山县的货车公然卖“罚款月票”,价格从1000元到3000元不等。有月票的车辆,顺利通过;没有月票,随时查车。东方今报记者先后十余次暗访证实后,12月12日,东方今报A15版以《超载货车过鲁山您被“月票”了吗》为题报道了此事。 进展: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检查 报道刊发之后,引起强烈反响,多名司机打来电话讲述自己的“被买月票”经历。 12日下午,鲁山县纪委书记姚莲叶在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鲁山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已安排人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将对涉事人员严厉处分”。 12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在鲁山县公路局看到了一份由该局局长赵庚臣签发的《关于网上反映路政大队收取月票的处理意见》,表示“局党委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在问题未调查清楚前,先对带班领导路政大队副大队长秦胜利停职检查。待问题调查清楚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此外,鲁山县公路局一名黄姓副局长称,路政大队全体路政人员自12月13日起将集中整顿学习,路政执法车辆一律封存。 (东方今报 记者巫晓) (来源:大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