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公园原主任、党支部书记陈文宝因受贿12.4万元及两件物器,终审被广州市中院维持10年有期徒刑的判罚。据悉,陈文宝收受了多名公园游乐场项目的经营者贿送的财物。 2008年年底,广州市天河公园游乐场项目的经营者钱某,为了在天河公园西门入园的路段铺设水泥路,找到陈文宝帮忙。当钱某将人民币5万元送到陈文宝的办公室后,向陈文宝提出了请求。陈文宝同意并收下了钱。事后,钱某顺利完成水泥路的铺设。 行贿的还不止钱某。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1年3月,陈文宝在担任广州天河公园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负责全面管理公园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办公室内先后多次收受经营该公园游乐场项目的钱某、刘某、周某(均另案处理)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2.4万元及北京29届奥运会特许纯金“国家体育场”和翡翠镶金纪念章摆件1套。 2011年3月23日,陈文宝到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交代了部分受贿事实,次日被立案侦查。案发后,他退赃6万元。审理后,天河区法院认为,陈文宝犯罪后主动供述部分犯罪事实,有部分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另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文宝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相关违法所得也予以没收或继续追缴。(记者董柳) (来源: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