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相对集中复议权 法制网合肥12月10日电(记者 李光明 通讯员 杨眉)记者今天从安徽省黄山市政府法制部门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除人行、银监、海关、国税、国安等部门以外,黄山市所有市级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将由黄山市人民政府集中行使,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和集中执行。 这次黄山市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共有45个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工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9个垂直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黄山市政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审理议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部门、单位明年起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及时转送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仍继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无效。 (来源: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