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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本笔记牵出城管受贿窝案 21人被立案调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2 10:11:56   发布来源:新华网
 

近期,广州黄埔区纪委查办了黄埔区城管系统窝案,受到社会极大关注。黄埔区城管局原局长兼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原局长刘晓金、区市容环卫局原局长刘配杰、区城管局原副调研员田均等3人涉嫌受贿案。该系列案中,黄埔区纪委共立案11件11人,查处涉案违纪违法所得共计170余万元。黄埔区检察院在该案基础上还扩线查处了市医保局多名干部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单独立案10件10人。

  儿子公司帮收巨额现金

  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期间,时任黄埔区城管局局长的刘晓金利用主持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珠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承接公厕保洁服务项目和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帮助。中标单位负责人李尚德先后两次去其办公室贿送现金13万元。

  据悉,事发前,黄埔区检察院收到了区纪委移送的一条行贿犯罪线索,称李尚德曾通过向区城管局领导行贿,在公共保洁项目中标。2月10日,办案人员跟踪李尚德,发现李尚德在银行提取了大量现金后,开车到黄埔德政教育培训中心。而这家培训中心的法人代表刘振华,是时任黄埔区城管局局长刘晓金之子。

  李尚德当晚被带回协助调查,办案人员在其办公室搜出一个记录本,里面记下了向黄埔区城管系统干部行贿的记录。除了刘晓金,时任黄埔区城管局调研员刘配杰、副调研员田均、黄埔区某街道办城管科科长曾某平等7人被立案。

  今年2月19日,刘晓金来到黄埔区纪检部门投案,主动交代自己从2005年至2012年间收受6人贿赂款的犯罪事实。经查,刘晓金伙同其子刘振华与中标单位负责人李尚德私下达成了以支付刘振华开办的教育培训机构“企业战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顾问”等费用的形式,收受贿赂15万元。

  为企业包揽项目提供帮助

  2008年初,黄埔区实施城市环卫保洁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将市政道路和公厕保洁、转制社区环境保洁全部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委托社会力量承揽,每3年招标一次。时任黄埔区市容环卫局局长的刘配杰在组织实施招标前后和中标后质量监管工作中与个别投标单位负责人关系密切,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为其长期承揽更多保洁项目提供帮助。中标单位则以“茶水费”的形式对刘配杰及其家人表示感谢。刘配杰本人及其家人先后收受承揽区市容环卫局发包并监管的环卫保洁业务的多个单位负责人贿送的现金人民币26.5万元。

  另查明,黄埔区城管局原副调研员(市容环卫局环卫科原科长)田均在负责黄埔区环卫保洁项目招投标事宜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承揽区市容环卫局发包并监管的环卫保洁业务的多个单位负责人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6.25万元。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还发现了黄埔区城管局其他处、科级干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名科级干部等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件线索,分别由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了立案追究。

    反思问题

  要确保招投标系统独立

  据悉,该系列贿赂窝案不仅是黄埔区近年来首次破获的城管系统典型商业贿赂职务犯罪案件,更是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查办的城市管理领域公共保洁项目市场化之后的首宗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效果良好,社会反响较大。

  目前,广州市正在推广城市管理公共保洁项目市场化模式,而公共保洁项目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的树立和人民群众的幸福。在社会管理创新和构建幸福广州的要求下,该领域中暴露出来的职务犯罪问题应当给予高度关注,加强监管。

  黄埔区打贿办总结反思城管系统窝案,认为除了要加强法制宣传,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发动群众的举报热情外,就是要确保招投标系统的独立以及过程的密集监管,避免主管官员染指其中利益。市一级管理部门应重新核定和制定新公共保洁项目的费用标准,建立完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重新制定合理的经费标准两种手段,防止出现行业性犯罪重复出现。

  ●窝案总共立案21件21人

  其中,追究刑事责任8件8人,涉及处级干部4件4人,科级干部7件7人,市医保局10件10人

  涉及的单位有黄埔区城管局、黄埔区市容环卫局、黄埔区某街道办城管科、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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