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 (记者 要维维)今天,《太原市农村街巷硬化道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今后,农村街巷道路养护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市政府规定,农村街道养护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
今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是农村街巷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乡两级将成立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农村街巷硬化道路的管理养护。按照规定,农村街巷硬化道路日常养护将实行“群专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街道由村委会固定养护人员,巷户道将由受益居民实行“门前三包”。
农村街巷道路养护资金标准为:街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街巷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市、县财政将按1:1比例列入年度预算。农村街巷道路市级养护补助资金的拨付将与考核挂钩,实行以奖代补。未达要求的,不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