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补助1.4万元,另有4000户改造任务明年完成 本报讯 (记者丁园)11月16日,太原市住建委发布消息:今年,省政府下达该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10500户,为前3年总任务量的两倍。截至11月15日,6500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部完成,另有4000户的改造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也已分户到位,明年完成改造。据了解,太原市2009年—2015年需改造的农村危房共有28361户,截至目前,已完成16067户,占全部任务的一半以上。
农村危房改造的解困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低保户,五保户,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经县民政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同时还必须是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户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太原市自2009年启动农村危房工作试点以来,中央、省、市、县累计投资2.08亿元,改造力度逐年加大。为了确保完成任务,今年太原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实施了三项措施:
出台政策——为了使农村危房改造有据可依,出台了《太原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选定、资金补助、改造标准、要求及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落实资金——此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采用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据悉,2012年以前,政府平均每户补助1.1万元,今年政府平均每户补助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从每户6000元增长到每户7500元,省财政从每户2000元增长到每户2600元,市财政从每户1500元增长到每户1950元。此外,符合建筑节能改造的,2012年以前每户中央财政直补2000元,今年每户直补2500元。
多方筹建——此次农村危房改造以自建为主,没有自建能力的,采用当地村委会、乡政府、住建局或民营企业等多种形式筹建,每户房屋的面积在45平方米—60平方米。
太原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农村危房改造将不断推进农房建设质量的整体提高,积极推广农房建筑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力争在2015年前完成全市所有农村危房的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