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利用微博诬告”、“不实投诉”将依法惩处。近年来,上海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妨害公务袭警行为,加强对污蔑、诽谤等非暴力侵害民警行为的澄清和正名力度。警方表示,对恶意投诉、诬陷民警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通过适当方式澄清事实,为民警恢复名誉。 人民警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任何损害警察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不可原谅的。严厉打击暴力袭警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是维护国家尊严和法律权威的需要,故上海警方所做的努力,是值得称道的。然而不得不说,看完上海警方“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的内容后,让人有如履薄冰之感。 “利用微博诬告”、“不实投诉”将依法惩处等话语,令人有不寒而栗之感。如果只是诬告陷害行为,越权利用公权力予以打击,后果将非常严重。网上的“利用微博诬告”,与现实中的“不实投诉”,都将依法惩处,民众不禁要问:你依的是哪门子的法?在民事纠纷中,警察与当事人均为平等民事主体,警察怎么可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没有“第三方”权力介入的情况下,任由涉事的警方“依法惩处”,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构成诬告陷害罪呢?我们来看看诬告陷害罪的定义: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换句话说,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行为,才构成诬告罪。不单是警察,任何公民被诬告陷害,都应该追究施害人的责任。而当警察在面对诬告陷害时,更应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以免造成新的冤假错案。 尤其怕的是,如果放任警方的这种追究行为,将扼杀刚刚形成还很脆弱的舆论监督环境,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形成“高压”态势。其结果是,现实生活中业已强势的警察群体更加强势,业已弱势的民众群体更加弱势。网络噤声、民众噤声,听任公权力行使者“指点江山”,倘若如此,将是社会最大的悲哀。相反,警察面对投诉或告状时,首先采取的态度必须是宽容,然后才是甄别真伪,酌情处置。刑法中亦有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相信上海警方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一定不逊于普通民众。 至于“随着自媒体时代的迅速发展,许多不法分子欲借助微博发布不实言论,污蔑、诽谤民警的正常执法行为,从而逃避法律的打击”的提法,貌似“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诡辩,与广纳民意、汇集民智、倾听民声的时代精神背道而驰。诚然,如今社会民情复杂,对待暴力袭警与非暴力侵害民警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当然不能听之任之,但其前提必须是,依法依规处置,而不是强权惩处。唯其如此,警察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百姓的天空才会是一片阳光明媚。(吴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