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拆迁现场调研、参加拆迁组成员会议、研究拆迁户提出的诉求……尽管非常忙碌,但是永宁县司法局副局长张昊总会挤出时间,看电视、上网,及时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 张昊告诉记者,过去的拆迁是一种权力的单项执行,拆迁户没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如今,拆迁执行者要提前深入拆迁区,了解拆迁户的家庭内部情况,走访困难群体,再根据实际情况先安置再拆迁。拆迁之前,还要评查整个文件的完备性,尤其要出具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这不仅体现了公平、公正,也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体现。 以前群众为什么“信访”不“信法”呢?因为在实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官员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矛盾高发多发,司法公信力得不到体现。《物权法》颁布后,极大地保护了广大群众的权利,法院受理的案件增多了,这是好事,说明老百姓对法的信任度在增强,更加受益于法律的保护。近5年来,我国对涉及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权益的法律全部进行了修订,法律的完善逐渐与民生结合得更加密切,令人倍感欣慰。 “5年前,我们下乡还骑摩托车,后来有了面包车,现在有了轿车;以前我们司法局仅3台电脑,现在人均1.5台……国家更加关注基层司法所的建设,未来司法行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一定大有作为。我想未来建成的小康社会,一定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需求的‘法治小康’社会,对此我信心十足。”(记者 裴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