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企业法治 |
 |
首页-> 企业法治 |
|
| 山西督察落后产能淘汰情况 |
| 作者:山西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3/12/5 16:10:57 发布来源: |
|
本报记者 王雨璐
昨日,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本月中旬起,我省将对各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以及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进行督察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将问责市、县长及相关责任人。
据悉 ,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 组 办 公室、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将联合对各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督察考核,同时对各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督察。
此次督察将于12月中旬开始,重点是对各市自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各市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包括对上年度未完成的淘汰项目和2013年度已完成的部分淘汰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同时还将对2013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及省级补偿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核实,各市是否在焦化兼并重组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焦化兼并重组任务也是督察内容。
对于未关停、未拆除的企业,虚报、谎报已经拆除,但未拆除、仍在生产的企业,对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任务的企业,将采取强制性措施,下达监察建议,并问责市、县长及相关责任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