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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堵了小区的大门
作者: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发布时间:2013/11/28 14:48:23   发布来源:
 

因不满物业每月收取120元停车费


本报记者就此对省城小区停车费问题进行了调查

11月19日上午,省城迎泽西大街某小区的物业经理办公室,辖区的街办主任、社区主任、物业经理及几位业主面对面紧张交涉,促使他们坐在一起的原因,用业主的话说,是“起义”了,他们不满物业每月收取120元停车费,在11月13日晚把门堵了。


协调了几天,事情并没有解决。目前,小区仍是按120元/月收停车费,业主不满,但也没什么办法。在小区停车,到底应该交多少钱?此事该怎么解决?连日来,记者进行了采访。


每天开车进出小区成了心病


11月13日晚,家住该小区的刘女士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家,却被堵在小区门外的马路上。一打听,得知大伙堵住出入口的原因是物业不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虽然有些意外,但刘女士说,这也是意料中的事。物业对收停车费一事,管理有些混乱。物业按120元/月收取停车费,远远高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而且,车辆进出小区需要办卡,刷卡后车辆才能通行,但有些人一直不交费,保安也给起杆放行。之前就有业主因为收费问题,和保安人员发生过冲突。


刘女士说,其实,自己也曾抗议过。开车两年多,第一年,她老老实实交费,今年年初,她无意中听说有好多业主不交停车费,才恍然大悟“原来可以这样啊?”


停车费是一月一交,很快,又该交停车费了,这次,刘女士没有去交。一开始,保安人员给她放行时,会提醒她该交费了。慢慢地,保安人员开始不起杆,刘女士就按喇叭,又过了几天,按喇叭也不管用了。


根据其他居民说的,刘女士又试图跟保安人员拉拉关系,比如送盒烟、多打招呼,但保安是倒班制,小区一共有五六个保安,要和所有保安都处好,她又耗不起。


就这样,每天开车进出小区成了刘女士的心病,总是担心保安不给起杆。熬了几个月,刘女士又开始交费了。


刘女士说,13日22时许,因为无法开车进出小区,有人多次拨打小区物业经理的电话,但对方一直没有出现。在外冻了三四个小时后,无奈,大伙要么把车停在附近其他小区,要么和堵门的业主说好话,把车放回小区,然后各自散去。


14日一早,堵门的车都离开了。


物业,你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19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小区有四幢楼,各20多层,一层大多出租给经营饭店、商店、理发店等的商户,上面则是住宅区。


在小区东门,一个入口,一个出口,两个口均设有标杆拦着,每一辆进出该小区的车辆需要刷卡,才能起杆通行,如果不是本小区的车辆要进入,入口会有保安人员提醒拿卡,前半小时不收费,超过1小时收1元钱。“我们就想知道,物业收取120元停车费的具体依据是什么?这样大伙就可以明明白白交费了。”在协商现场,业主向街办主任说。业主们说,他们已经咨询了太原市物价局,根据规定,小区地面的停车服务管理费,每月最多可收取48元,现在物业收120元,属于超标准收费。


大家说,物业这样收费已经好几年了,之所以从前没说收费这件事,是因为平时大家都要上班,等到下班回家,物业也就下班了。所以,13日晚,有业主在回家时只能以堵住出入口来引起物业的重视,尽快处理此事。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业经理解释,目前小区的地面停车位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车架子车位,一部分是随意停车位。2011年,他们接手这家小区时,停车费就是120元。“车架子车位是非露天的,物业完全可以按每个月200元的费用租出去,但考虑到业主停车难,这部分车位并未出租,而是以随意车位在管理,居民们的车回到小区后,只要哪里有空位置,就可以随意先停进去。”物业经理说,小区属于商住楼,他们收取的120元,一部分是48元的服务管理费,剩余的72元是物业根据车架子的租金和随意停车位的费用预算出来的折合价。


针对业主和物业所说情况,街办主任说,物业“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的确不妥,不过每个小区的实际情况也不同,物业应根据小区情况,尽快制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


那么,小区停车收费有没有统一标准呢?太原市物价局价格服务处的工作人员说,物价局明码标示的停车服务管理费为每月最高48元,不能和其他费用混在一起收。


21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该小区物业经理,经理说他还在核算这笔费用,他还打算向物价局申请备案,如果批下来的话,会向居民明示。


○延伸调查


众多物业收停车费惹来众多投诉


其实,这个小区绝不是个例。今年以来,本报多次接到市民投诉,反映物业超标准收取停车费:


省城某小区:以前停车费用是一年500元,今年对外来租房子的房客涨价了,一年要收取1000元的停车费。


省城某小区:停车费一年1100元,每月90元。


省城某小区:户外停车费一个月300元,而且不和业主协商。


省城某小区:收费标准为半年卡900元,一年卡1500元。


……


停车费究竟应该怎么收呢?太原市物价局价格服务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2006年出台的《太原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住宅区停车场(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太原市物价局并(2006)175号文件,小区物业收取车位管理费。


收费标准:露天普通停车场收费30元/月,露天智能化停车位40元/月;非露天普通停车位70元/月;非露天智能化停车位180元/月。在这些标准上最高可上浮20%。


○辩论焦点


物业能不能出租车位?


采访中,有居民反映,物业收停车费,不叫停车服务管理费,而叫租金。太原市物价局相关人员解释,如果是出租的话,属于市场调节价,应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议,物价部门对租金没有相关标准。


那么,物业有没有权力出租车位呢?记者查询了《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利用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经营性活动的收益,主要用于补贴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具体补贴办法由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约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有关情况报告业主大会。


对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物业出租车位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业主可向太原市房地局物业处举报;如果收费超标准,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业主心理


斗争与妥协,不忿与无奈


业主和物业之间斗,多数会选择不交费,可是面对不交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物业会用不卖水不卖电的方式对付业主,还有物业也卖水卖电,但却限定额度,曾有市民向本报投诉,物业每次只卖她够用一天的电,她不得不天天买电。


不交费斗不过物业,有的小区就开始炒物业。居民关先生住在小店区某小区,他告诉记者,这几年他们小区的情况有些乱。先是最初的物业因为乱收费,被业主委员会炒了,后来小区的其他居民又炒了业委会。没了物业,没了业委会,曾有一段时间,小区处于“四不管”状态,没有地方买电,没有地方买水,楼下垃圾无人处理,更有甚者,他们居住的高层,电梯坏了无人管。小区里没有了物业或业委会来管理,居民们没有地方买水买电,又开始找相关部门讨说法,后来由附近的另一家物业公司代管,暂时为居民解决水和电的问题。现在,又有一家物业入驻小区,目前还处于试用期。


“和物业斗来斗去,到最后物业大不了不干,受苦的最终还是业主。”关先生无奈地说。


对于物业一些超标准的收费,居民如果不同意交,那么物业则会选择限水限电来做“威胁”,强迫居民们交费,现在这种捆绑式经营的物业占不小的比例。


对此,有物业负责人说,之所以捆绑经营,也是物业的一种经营模式,实属“被逼无奈”,物业也要生存,不能赔本经营,就算物价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来查,也要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对待。


○物业职责


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但现在,一些物业成了收费物业,收费项目五花八门。市民刘女士之前住在坞城路附近一小区,每年小区会向居民收取630元杂费、100多元过路费,如果不交,物业就会对不交费的居民家采取断电措施。


居民杨先生居住的小区,针对已经买过车位和地下车库的居民,物业要额外收取一笔费用,地下车库每车收20元,地上车位每车收30元,没有车位的每人收90元,居民询问收费理由,物业答复是卫生管理费。


那么,物业应该给业主提供哪些服务,可以收取哪些费用呢?据了解,业主在入住时会和物业公司签订一份合同,所提供服务和收费内容都会有标注。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向居民提供的常规性服务包括,房屋建筑主体管理;房屋设施、设备管理;环卫管理;绿化;治安;消防;车辆道路;代办服务。


本报记者 徐麦丽 实习生 范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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