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收入5000元,合租住房付出近两千,吃饭花掉800元,通讯交通200元,加上每年回上一趟家乡,添置衣物日用品……基本上攒不下什么钱,更别谈在这个城市过上有房有车的富足生活,这是相当一批在北上广等大城市奋斗的年轻人的真实状态。
十八届三中全会规划并即将推进的改革或许将改变很多人的现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出包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多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居民收入增速持续落后于GDP增速,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以经济发达省份广东为例,1978年该省劳动者收入占GDP比例是60.6%,2010年是44.4%,下降16.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企业利润和政府税收等占比不断上升,政府税收占GDP比重在1978年是13.5%,而到2010年是14.9%。
事实证明,这样的分配格局已不再适应当前我国发展实际。内外需失衡、投资与消费失衡,经济增长过于依靠外需和投资拉动,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决定特别提出,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表明,橄榄型社会是稳定的社会。社会大致分为四个阶层:富裕阶层、中间(中等)阶层、劳工阶层和贫弱阶层;社会应该有60%到70%的人口(或家庭)属于中间阶层,这样的社会才是稳定的;而中等收入群体,正类似中间阶层。
更为重要的是,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看到拾级而上的希望。具体到每个人,就是应该从制度安排上,让每一个个体都能看到一条通过自身努力迈向中等收入生活的通道。
比如,对于具有经济基础的人,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他应该能够获得财产性收入;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人,应该让他看到勤劳致富的希望;即便对于没有经济基础又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人群,也应该让他享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此番发布的决定中,“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等表述,为构建前述通道指明了方向。
不该回避的是,在国家以往出台的一些文件中,也曾提出过要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但实际中,在存款利息常常跑输通胀率、股市大起大落等背景下,居民投资性收益并不尽如人意。这表明,我们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好,也有很多制度没有构建和完善。
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一些细节值得留意,比如目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以北京为例,3500元的收入,对于新进入北京的人群来说,堪称“贫困线”。关于此,此番决定也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给了人们想象空间。
事实上,“只有让人们看到,通过自身踏实的工作劳动,或是通过发挥自身优势,能够通向富足的中产生活,改革才能得到人们的拥护和支持,也才能取得成功。”一位北京市民在详细研读决定后这样对记者说。
新华社记者 华晔迪 罗宇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