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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美女 美容之后失靓颜
作者: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11/19 16:41:41   发布来源:
 

满脸血印,还有许多明显凹坑


“美容本是想变美,现在不仅不美,反而脸上凹坑更多了,还没法出门见人。”11月16日,省城市民霍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在医院美容时遇到的烦心事。


■美容成“麻子脸”


11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当事人霍女士家。家里虽然光线很暗,但是一进家门,记者就注意到霍女士脸上密密麻麻的凹坑。1.67米的个头,苗条的身材,长相甜美的霍女士曾经对自己的相貌非常自信,还报名参加过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并进入山西赛区的前四十名。在她看来,美中不足的是双侧面颊上的凹坑,而且皮肤毛孔也比较粗糙。她告诉记者,这些凹坑给她带来很大困扰,于是她想美容,让自己变得更漂亮些。由于山西煤炭中心医院离她家很近,又是公立医院,于是她选择了到这家医院的医疗美容科进行美容。


谁能想到,美容后的霍女士不但没变漂亮,还让自己的脸变成了“麻子脸”。霍女士打开电脑,让记者看她美容前后的照片。记者对比了一下,美容前霍女士左脸蛋和右脸蛋上有数十个凹坑,美容后,颧骨上也遭到破坏,满脸血印,而且脸蛋看上去似乎“胖”了很多。目前,霍女士脸上还是有数不清的明显凹坑。虽然她化过妆,但还是看得一清二楚。“原本脸上的凹坑,打上粉底根本看不出来,经过医生治疗,当时整个脸都是血印,反倒凹坑多了,密密麻麻的,两个脸颊都是肿的,刚治疗完那会,皮都没了。”霍女士说,“就怕私立医院没保障,专门找了山西煤炭中心医院,最起码是公立医院,可没想到还是让我很伤心。”


■医生资质存疑


霍女士告诉记者,从2012年4月5日到2013年4月份,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先后去山西煤炭中心医院治疗了8次,主治医师姓杨,花费8500元,而且主治医生当时还承诺半年内帮霍女士治好,并且比原来皮肤好。8次治疗方法也不尽相同,前两次是像素激光治疗,第一次于2012年4月5日治疗,治疗后感觉效果不是很好,面部稍有一些出血状况。2012年6月中旬第二次治疗后,整个脸都是血印,脸肿得厉害、坑坑洼洼;后面6次一直是微针治疗。“医院医疗美容科所采用的微针是纹眉针,我甚至有些怀疑是纹眉针操作不当导致的。”霍女士说道。


无奈的霍女士选择向法院起诉。今年6月6日,她到山西煤炭中心医院索要病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她在医院的8次治疗根本没有记录。“医生给我新建了一份病历,但是我拿到病历本查看后发现,病历本上的治疗时间与实际治疗时间不符,治疗次数也从8次变成了7次,而且我清楚记得最后一次治疗时间是2013年4月11日,病历本上却写着2013年3月3日。”记者看到,病历中的医师签名无法辨别。霍女士询问后得知,是医生刘某的签名。但是,霍女士告诉记者,刘某并没有参与治疗。


霍女士曾经在医院工作过,她认为,医生在做手术前,应该告诉患者手术的风险,以及医患双方都要签字确认。对于这两点,医生都没有提过。而在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规定: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带着种种疑惑,霍女士的律师前往省卫生厅,查询了主治医师杨某的相关信息。霍女士告诉记者,“杨并没有执业资质。”对此,院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杨某确实并没有在山西煤炭中心医院注册。至于杨的资质问题,院方未正面回答。而在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针对霍女士的各种质疑,记者来到山西煤炭中心医院。院方相关负责人表示,院方支持霍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认为这样做对医院和霍女士本人都好。因当事人已诉诸法律,院方将等待有关机构的鉴定和法院判决。


■身心俱受伤害


美容不成反遭毁容的霍女士称,原本自己活泼开朗,但美容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三个月不愿出门。与此同时,她还出现了失眠、内分泌紊乱、例假不规律、便秘、头发脱落等症状。为此,霍女士咨询了不少医院,并进行了包括心理咨询治疗和功能、综合调理治疗。


今年10月6日,霍女士前往北京咨询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医生表示,在美容操作过程中存在失误,导致皮肤内部组织遭到破坏。医生建议,采用黄金微针和自体细胞治疗,但是黄金微针治疗每次5000元,至少需要5次。黄金微针治疗2次后加自体细胞治疗,建议8—10次,费用接近30万。


另外,霍女士还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伤残程度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被鉴定人霍女士因面部痤疮、毛孔粗大进行面部美容治疗,经激光等方法治疗后出现治疗部分皮肤脱落,后经多次治疗后,目前双侧颧面部形成蜂窝状大小不等片状凹凸不平的明显疤痕,面积占面部的10%以上,依据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附录BB.1分级系列g(七级12)条款之规定,霍女士双侧面部疤痕形成构成七级伤残。


后悔不已的霍女士提醒爱美女士,在做美容前一定要多加了解相关情况,慎重选择美容机构以及主治医生。


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做追踪报道。


见习记者 张晓利 赵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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