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在夏天刚落下帷幕,打陀螺在秋天又“闪亮”登场。打陀螺,俗称“赶蜗牛”,本是一项强身健体的休闲活动。但是,在城市中心广场和南山公园猴山旁,每天早晚都有锻炼者在此挥舞着钢鞭潇洒地抽打陀螺,不时发出刺耳的“啪啪”声,给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出行造成不小的影响。 就在前不久,武汉某小区为防止打陀螺发出的噪音扰民,在广场地面钻了近2000个小洞。一边是众多居民抱怨陀螺抽鞭声扰民,另一边是陀螺爱好者们的健身需求。他们的矛盾有办法化解吗? “打陀螺”形成的较大噪声不仅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而且也会对公共设施内的地板砖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四五米长的钢鞭还对周围行走的路人构成威胁。既然如此,问题就来了:“打陀螺”的人有玩的权利,而周围的居民也有休息的权利。当两边的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哪一个权利应该让步? 答案显然是前者。能不能“打陀螺”,不是权利与权利的博弈,更不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只有真正搞清楚,哪一项“权利”更应该受到尊重、哪一项权利更重要,才能在今后处理类似的“纠纷”中站稳脚跟。
(陆泽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