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览会上,一场题为“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推动美丽山西发展”的高峰论坛吸引了众多参与者。论坛上,省内外专家均提到,山西煤炭开采生态补偿机制早已存在,却一直未列入法律范畴的问题。目前,将这项机制法律化迫在眉睫。
省环保厅生态处副处长徐丽花表示,我省将把煤炭开采生态补偿机制法律化,届时,煤炭开采环境成本外部化及社会化问题将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
2007年3月,我省正式启动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国家给予我省煤炭工业三项主要经济政策,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实行煤炭企业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建立企业转产发展基金。
徐丽花表示:“我们争取以生态补偿的名义把三项经济政策法律化,力争在我省设定的法律框架内使煤炭开采环境成本外部化及社会化问题得到解决。”
中国矿业大学教授胡振琪表示,生态重建同样是美丽山西建设的必经之路。“山西煤炭开采历史悠久,复垦与生态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加大对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引导和支持,才能找出一条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道路。”
见习记者 王慧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