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实效性 提高满意度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高官
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职权,既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又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随着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越来越强,对建议办理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人大常委会必须适应形势新要求和代表新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这不仅对于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护代表履职激情有着重要作用,而且对于监督和推动“一府两院”各项工作,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特别是2012年换届以来,我们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致力于增强实效性、提高满意度,围绕“动真提质”这个关键点,着力构建高点摆位、转办及时、督办有力、办理扎实、答复规范、落实到位的办理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纵深发展。2012年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形成的190件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答复代表,其中已经办结和基本办结的占到95%,代表满意率达到98%。 第一,摆上重要议程,组织领导到位。我们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代表满意为标准,列入常委会工作日程,抓在手上,常抓不懈。代表大会之后,我们迅即组织专门力量,召开代表建议分析会,对会议期间形成的代表建议分门别类,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议办理的计划和流程;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并把办理其中的10件重点建议与本年度常委会计划开展的19次专题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16个专项工作报告结合起来,重点实施、有序推进;为提高督办主体的规格和层次,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实行重点建议由分管主任分类督办、各专委会对口督办责任制,使之与政府分管副市长领办、职能部门承办的工作机制相呼应,从而形成了比较严密、相互衔接的办理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第二,及时转交办理,责任分解到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有关机构和组织的法定职责。我们在规定的时限内,专门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实行重点建议重点交办,其他建议集中交办。交办会由分管主任部署动员,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程序、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特别强调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重要的行政资源,真办实办,办出质量、办出实效来,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领办代表建议,牵头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接受办理任务,表现出了积极、主动和负责任的态度;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制定计划,明确要求,细化责任,使办理工作与部门业务融为一体,领办部门主动牵头,协办部门积极配合,从而形成了目标一致、动作协调的办理工作合力。 第三,围绕重点建议,督办措施到位。重点建议是从众多的代表建议中遴选出来的,具有全局性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办好这些建议,各方重视、代表关注、群众期盼。我们遵循《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督办工作规范》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办法》等规范性制度,以重点建议为抓手,不断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在督办方式上,采取重点督办、会议督办、联合督办、集中督办、个别督办、回访督办等多种方式,督促办理工作提速、提效、提质;在扩大代表参与度上,组织重点建议领衔代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办理工作,适时邀请代表到承办部门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面对面沟通情况、座谈交流,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效果;在重点调研和视察上,我们组织专门的视察组,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现场观摩点评。在此基础上,督促政府向常委会提交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经审议票决后,提出审议意见,交由政府整改落实,并向下一次代表大会提出书面报告,从而形成了重点突出、环环相扣的督办工作机制。 第四,借助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到位。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代表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必须扩大透明度,接受公众的评议和监督。我们会同政府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将代表建议特别是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公之于众,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置于代表和群众监督之下。各新闻媒体发挥各自优势,从不同角度挖掘素材,及时采访代表和承办部门,跟踪报道办理工作的实际成效,用数据支撑,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路,真正使代表建议见真见实、落地有声,从而进一步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体会 办理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工作中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领导重视,是办好代表建议的基本前提。真正办好办实代表建议,使代表建议不仅体现在针对性地解决现实问题上,而且更体现在今后制定的政策措施上。因此,办理代表建议必须始终站在坚持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高度,从一开始就要从决策层面启动工作,自上而下大力度推进。没有这个基本前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就会陷于一般化、平庸化,难以见实见效。 ———责任落实,是办好代表建议的关键所在。有效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仅要靠制度来规范,更需要靠责任制来落实。因此,建立健全严密的责任体系,做到任务、人员和措施“三落实”,就显得至关重要。抓不住这个关键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就会重复出现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不良现象。 ———注重质量,是办好代表建议的根本要求。办理代表建议,不仅仅是要按时回复代表,更重要的是要重质量求实效。因此,要把质量作为办理工作的生命,瞄准症结,抓住要害,真正取得实际成果。离开这个根本要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失信于民。 ———沟通互动,是办好代表建议的有效途径。办理代表建议,不仅需要承办部门的自身努力,也需要代表的积极参与。因此,要把办理过程同时作为与代表互通信息、研究对策、共商解决路径的过程。规避这个必要途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就可能造成代表不理解、不认可、不满意的结果。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历久常新的工作。近年来,我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既保护和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又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面,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真正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目前至少应从以下三个层面作出努力: (一)从代表层面入手,打好基础,提高建议质量。 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乎到办理工作的成效。提高代表建议质量,首先应从基础性工作抓起。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代表自身素质。除了必要的“岗前”培训外,应把着力点放到经常性的“岗中”培训上。要采用多种形式,在代表任期内,持续不断地组织实施代表素质提升工程,促使代表扩充知识,增添能量,增强责任意识,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知识结构优、履职能力强的代表队伍。二是提供便利,扩大代表知情权。要坚持为代表寄送相关报刊杂志和学习资料,积极组织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各类活动、列席有关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政务,完善代表联系制度,方便代表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了解改革发展全局,为提出高水平、有质量的建议做好铺垫。三是注重引导,充分发挥代表主观能动性。鼓励和引导代表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多从自己熟悉的领域调查研究、征集民意,形成“精品”建议,使代表建议更具有说服力、建设性和针对性。 (二)从制度层面入手,完善机制,严密办理程序。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建章立制,形成比较严密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代表履职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档案,规范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评选表彰优秀建议和领衔代表,激励代表见贤思齐、自觉履职;强化约束手段,对履职不积极不主动的“哑巴代表”、“举手代表”、“挂名代表”及时给予批评、通报、约谈甚至劝退,探索建立代表正常退出机制,逐步理顺和畅通代表的退转方式,督促代表主动作为,既要“代民意”,又要“表民声”。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制度。应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承办部门责任体系,作为其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量化办理期限、进展情况、最终效果,以及代表满意率、落实或解决率等考核指标,与部门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议在常委会审议办理情况的基础上,在代表大会上增加关于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议程,并进行满意度票决,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要在不断总结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并把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制度化、长效化。 (三)从资金层面入手,提供保障,构筑物质支撑。 办理代表建议需要多方面的有效保障特别是资金支持。代表建议中,既有关注改革发展全局的“大建议”,又有涉及民生民利的“小建议”。前者容易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会有比较好的办理结果,但后者往往因为资金问题被搁置起来。考虑到代表建议办理与财政预算安排的时间差,有必要在公共财政中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解决代表提出急需解决而又无法列入当年重点建设的小项目,特别是对一些代表多年提、反复提而且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通过这样的资金支持,至少可以获得启动经费,收到花小钱、办实事、利民生、保稳定的效果,同时也有利于承办部门举一反三、由点到面延伸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工作的深度和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代表满意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