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6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在庞大的急需救命的人群面前,呼吁更多人加入捐献器官志愿者行列
本报讯 (记者 秦洋)8月下旬,省红十字会组织的17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赴京培训结束顺利返并。他们多数来自各级红十字会、大型综合性医院的重症监护、急诊室等,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是潜在器官捐献者的第一发现人。他们的职责,就是帮助更多有意愿的人士加入捐献器官志愿者行列。
目前,全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在我省,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有数千人之多。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主任委员、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肾移植透析中心主任武小桐介绍:“根据我们的统计数据,截至目前,我省等待肝脏移植的患者约有200人,等待角膜移植的约有400人至500人,等待心脏移植的约有40人。等待肾移植的患者人数最多,仅我们医院登记在册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的患者就有600人。但由于供体稀缺,能够实施移植手术的患者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患者只能等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6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这6人逝世后分别由省第二人民医院和武警山西总队医院完成器官捐献,共捐肝、肾等器官17个,受益者达15人。但是,在庞大的急需救命的人群面前,供需比例依然悬殊。为此,呼吁更多人加入捐献器官志愿者行列。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今年以来,省红十字会与省卫生厅联合出台了有关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人体器官捐献的管理组织机构、器官捐献流程、对捐献志愿者的缅怀形式等环节做出了规定。在今年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这天,省红十字会与省卫生厅联合举办了“器官捐献、生命永续”的主题宣传活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主任、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冯晋生介绍,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流程和主要内容包括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登记、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人道困难救助、缅怀纪念等8个重要环节。在报名登记环节,公民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各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另据了解,国家卫计委制定出台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将于9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捐献器官必须通过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分配,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该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