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1日,记者从阳泉市纪委获悉,阳泉市纪委对外公布了今年查处和正在查办的1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先后有157名各级党员干部受到违纪处分,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82.9万元。
今年以来,阳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56件,立查案件97件,涉及党员94件156人,监察对象50件81人。通过查办,阳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56人、一般干部23人、其他人员71人。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件包括:原阳泉市中小企业局局长邢强敏贪污受贿、虚列工程项目等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案;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晋平违纪案;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原所长高建业向管理对象索要费用胡支乱花案;盂县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张昆违纪违法案;原阳泉市文物管理局局长董科明受贿案;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杨培田受贿案等13起。(连成亮 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