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倩)创业型城市(县)创建活动,是我省去年开始实施的一项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民生工程。8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省通过降低创业者市场准入门槛,对创业项目开发、场地租赁、创业孵化服务给予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已实现每年新增创业实体7万个以上,每年通过创业带来至少10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
去年,我省出台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县)活动实施意见中明确,拟在三年内实现新增创业实体户数年均递增5%以上,其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占当年新增创业实体总数的20%以上。新增创业实体吸纳就业人数占当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50%以上。经过创业培训后开办创业实体人数占创业培训总数25%以上等目标。
“我省开展创业型城市(县)创建活动以来,每年新增创业实体7万个以上,每年的创业行动带来至少10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近日在全省创建创业型城市经验交流会上,省人社厅张健表示,将引导鼓励更多的市县开展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规模,推动全省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同时,要求全省各地学习借鉴晋城创建经验,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
在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中,晋城市创业实体迅猛增加,成为我省唯一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创业先进城市”。据了解,晋城市在政策扶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落实税收优惠等方面都出台了具体措施。如晋城市政府明确提出,市县两级拿出不低于财政收入1%的就业专项资金,每年总额达到2.1亿元。为解决缺乏创业资金、创业场地、创业经验的“三个瓶颈”,晋城市小额担保基金投入达3909万元,发放小额贷款近9000万元,均排名全省前列。此外,还建立了七大产业创业园区、31个创业孵化基地,吸引入驻实体和企业3500多户,带动就业3万余人,每年培训创业者5000余名,培训补贴近800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创建活动水平,张健提出,开展创建活动与综改试验区建设结合起来,同时提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运行效率,简化贷款程序,以落实小额贷款“先贷后补”扶持政策。
在完善政策措施上,把创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为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资金保障。此外,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确定创业孵化的行业定位和具体孵化模式,解决创业“场地”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