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婷婷)8月19日,太原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了一起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对一名执勤民警进行殴打,还抢走民警财物,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6月6日22时许,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巨轮派出所民警冯某及派出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乔某到胜利西街一饭店检查饭店员工办理居住证情况,犯罪嫌疑人孙某不仅不配合民警工作,反而伙同犯罪嫌疑人韩某对民警冯某辱骂、推搡。在此期间孙某指使饭店员工孙某某将饭店卷闸门关闭,不让民警冯某离开,犯罪嫌疑人韩某、孙某、顾某等人在饭店内对民警冯某实施殴打。韩某在殴打民警冯某后还强行进行搜身,将冯某口袋内的1700余元现金及佩戴的一个玉坠抢走,并要求冯某拿2万元解决。
经杏花岭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冯某已经构成轻伤。6月7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