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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残损人民币兑换支招 |
| 作者:阳泉日报 发布时间:2013/8/15 11:01:28 发布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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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在街市上看到一幕对骂的场景,一问才知道是因为买东西找钱时,商家给买家1张5元钱的纸币缺了一个角,但还不至于影响流通。买家要求换钱,商家因为嫌麻烦,说不影响花钱。就此两个人顶起牛来。其实,附近有好几家银行网点,人民币有残损的,只要去任意一家银行网点,都会兑换出新的人民币,真的犯不着顶牛怄气,闹得既伤心又伤身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人对污浊残损人民币可以兑换的政策不甚了解,有些人拿到脏污、残损的人民币,只是想办法很快花出去,没想到去银行兑换一张新的来,为此劳心费神怄气斗嘴很不值得。 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残损币兑换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对人民币的管理和残损兑换明确规定,金融部门对污浊残损币的回收兑换有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只要我们发现有污浊残币时,都可以就近去各个银行网点去兑换,兑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近年来,不少民众在使用人民币时爱护意识较差,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甚至对人民币折压、浸泡。由于保管、使用方法不当,人为地造成了人民币破损、污浊,致使人民币在流通中的整洁度和使用寿命降低。污损币在流通中人见人嫌,不仅影响观感,也影响国家形象,因此,加大污损人民币回笼力度,实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在具体工作中,金融部门一定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爱护人民币的意识,手中有残损币及时到金融机构网点兑换。同时,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力度,对拒绝兑换残损币和零币的营业网点向人民银行进行举报,切实维护人民币尊严,净化流通环境。 另外,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措施,应通过加大对各金融网点现金收付业务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履行人民币管理的社会责任,切实重视人民币残损币回笼工作,对不宜在社会上流通的残损人民币,必须挑拣出来上缴人民银行,确保残损币不再流入社会。
□张海堂 石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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