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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取消和免征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作者:阳泉晚报 发布时间:2013/8/14 9:35:02 发布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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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冯亮报道 8月8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本月起,我市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其中涉及5个部门,8项费种。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助推经济稳定增长,根据日前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根据规定,这些收费项目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据了解,此次我市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到5个部门8项费种,5个部门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林业部门、统计部门和档案部门。8项费种为:企业年度检验费、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计量授权证书费、绿化费、林地补偿费、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利用档案收费。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对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许以任何名义继续进行收费。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凡发现有违规进行收费的,可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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