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11时45分许,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小河北中队执法小分队民警在207国道千亩坪路段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排查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AK9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快时慢,形迹十分可疑,民警便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上的照片与驾驶人不符,有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嫌疑。民警让其下车接受进一步调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无左手。经询问,驾驶人孙某,属残疾人,对其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依法对孙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孙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