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伟婷)7月14日,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了解到,8日以来,我省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天气,此次降雨强度大、范围广、历时长。受强降雨影响,我省汾河、沁河、浊漳河等多条河流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水。预计14—15日,我省中部吕梁山区、忻州西部等地仍将有一次较大降雨过程,17—18日,我省南部还有一次降雨过程,省气象局已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当前,我省大部分地区土壤含水量已接近饱和,遇降雨易产流形成洪水,同时,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次生灾害的风险性高。经省防指会商研究,决定从7月14日0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防范重点为晋城、长治、运城、吕梁、临汾5市的相关县:吕梁山区的离石、兴县、临县、柳林、石楼、岚县、方山、中阳、交口9县(区)要重点做好淤地坝、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太岳山区的沁水、阳城、沁县、沁源、屯留、长子、武乡、襄垣、潞城、闻喜、绛县、夏县、垣曲、翼城、安泽、曲沃、洪洞、古县、浮山等县要重点做好小水库、尾矿库的安全度汛工作。淤地坝要有专人值守,因值守不到位,报汛不及时,造成损失的,要从严问责;水库、尾矿库必须安排技术人员驻库,发现险情,及时处置。
各市、县(市、区)防汛总指挥主要行政领导一定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一线指挥。国土、铁路、交通、安监、住建、水利等部门要根据《山西省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铁路、公路护坡、尾矿库、危房危窑、水库巡查排险,全面做好各项防汛工作。铁路、交通部门要特别注意新建公路、铁路削坡、填方等易出现滑坡坍塌等险情的部位。
各市要加强隐患防范和排查工作,坚持群防群治,充分动员群众,按照“九个一”的要求,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一旦发现有隐患、有危险,要坚决及时转移并妥善安置受险情威胁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