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在收筷子费以及包间顾客“餐位费”
本报讯 (记者 曹秀娟)6月21日,太原市物价局通报翡冷翠富百家店依然在变相收取筷子费和 “餐位费”,对翡冷翠虽经多次处罚仍然不改的行为,将进行重罚。
6月17日,一消费者向太原市物价局举报,她和朋友在翡冷翠富百家店就餐结账时发现,被收取了每人1.5元的筷子费。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 《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第15条规定,餐饮、洗浴及娱乐等行业的经营成本应当包含空调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座位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经营者不得以此名目另行收费。
近两年来,太原市物价部门多次组织检查,并处理了一些违规的餐饮企业,翡冷翠就曾被处罚过多次。执法人员在检查翡冷翠富百家店时,该店负责人先是“耐心地”解释,举报人出示的269元结账单中的“套装”费,是用于店里核算统计客人数,在最终结账时并不收取。在多次问询后,该负责人才不得已承认确实收了筷子钱。检查中,执法人员意外发现该店还向包间顾客收取“餐位费”。
“‘套装费’其实就是一次性‘筷子费’;‘餐位费’就是座位费的变形。按照办法,对违反规定者,将处以1000元到2万元的罚款。对屡罚不改者,我们将重罚。顾客在就餐后要保留好票据,一旦发现乱收费行为,应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太原市物价部门执法人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