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儿女亲家,在法庭上却分座在原告和被告席上。因为6000块钱,程某一纸诉状将亲家曾某告到了法院。
该案起因于2011年,当时曾某因建房需要,而且孙子刚出生,也需要花钱,特向亲家程某借款。程某家中虽不富裕,但为了自己的女儿生活更好,就拿了6000元钱借给曾某。然而小两口多次争吵过后,程家女儿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原告程某认为女儿的婚姻可能要走到尽头,就开始不停地向被告曾某追要借款,但曾某却要求程某的女儿回到自己儿子身边,才能归还6000元借款,否则不归还借款。
在庭审中,被告否认发生过借款事实,而是答应如果程某的女儿能回到儿子身边,就给程某6000元作为补偿,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由于当时两家人并未留有借条,程某苦于没有证据证明曾某向自己借款,因此在给被告曾某打电时,用手机录下了一段他向曾某追款、曾某承认借款并承诺2012年农历12月底归还借款的录音。法庭向被告曾某播放了原告提供的录音,经过法庭审理认为,该录音中的声音的确来自曾某本人,并清楚的表明向原告借款6000元及归还借款的承诺等事实。法院最后认定该录音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予以采信。故判决被告曾某在十日内归还原告程某的借款6000元。(通讯员 杨宗磊 记者 虞建萍)
(来源:浙江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