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为了逃税,故意报低交易价格,结果却被处罚。
2011年,小华准备将位于湖里的店面卖给朱某。按照规定,卖铺者要根据成交价格缴纳税款,但实际上,这部分支出被转移到了买家身上。小华想尽快出手店面,便答应想办法让朱某少付税。两人一合计,决定将140万元房屋成交价格申报为52万元,差额作为房屋装修及设备转让款。正在双方为交易店面和少纳税而得意洋洋时,税务部门进行检查并发现了该逃避税收的行为。于是,税务部门对原业主小华做出了缴纳16万余元的处罚决定。无奈之下,小华缴纳了全部罚金。但她心有不甘,要求朱某支付这笔钱,并将朱某告上了法庭。
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之前的《房产买卖协议》相关约定无效。被处罚16万余元,双方具有同等过错,应对损失各承担一半责任。因此,法院判决朱某支付小华8万余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各担一半。 (记者 郭桂花 实习生 张楠 通讯员 湖法)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