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全见承包的工程无利可图,便携带本应发给农民工的27394元工资款逃匿。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文庄派出所对他网上追逃。郑某全在福建省落网后,今天被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成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海口警方刑事拘留的第一人。
2012年3月8日和26日,45岁的四川泸州籍男子郑某全,分别与江西一建和江西中煤签订了《琼山一小加固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实验中学加固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承办了海口市琼山区第一小学和海口市实验中学(高中部)两个工程部分外墙抹灰及内修工程,工程总造价161087.3元。郑某全承办两个工程后,于2012年3月至5月雇用童某等43名农民工到这两个工地做工。2012年5月,两个工程临近竣工时,43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145931元。郑某全先后4次从两家建筑公司领取工程进度款共100594元(余款60493.3元已交给海南省劳动监察总队暂时保管),先后发给农民工工资共计73200元。2012年5月10日,郑某全带着应发给农民工工资27394元逃匿,并换掉手机号码。
郑某全逃匿后,他雇请的农民工和“江西一建”、“江西中煤”有关负责人找不到他,农民工领不到剩下的工资,于是采取上访的形式索取工程拖欠款。海南省劳动监察总队立案调查后,通过到工地张贴公告、发函到郑某全老家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协助查找等多种方式告知他,但郑某全以逃匿的方法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2年8月31日,文庄派出所对郑某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2012年9月3日,对郑某全进行网上追逃。今年5月23日,郑某全在福建省福清市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4日被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事拘留。6月11日,文庄派出所向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郑某全自称他之所以逃匿,是因为施工方没有按合同协定向他结清工程款,工人围着他讨要工钱,他只好带着他们去围住施工方负责人的小车讨要工钱。施工方负责人一气之下,直接将钱发放给了工人。因还有工程款没有结清,工人继续找他讨要并殴打他,他这才跑到福建省去打工。而警方初步调查显示,郑某全承包工程的总造价约17万元,其应支付工人的工资款也在17万元左右,郑某全见承包的工程无利可图,这才携带本应发给工人的工资逃匿。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郑某全的家属已到海口,正在同施工方有关负责人协商退还其领取的工人工资一事。(记者李云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