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三年级的洋洋回家后,父母发现其手上竟被刻了字,遂将孩子的同学小强及学校诉至法院,索赔1.5万余元。近日,本案在密云法院开庭审理。
洋洋母亲称,今年3月一天上午的课间活动时,洋洋在卫生间被同班同学小强拦住,小强强行用小刀在洋洋的手背刻了个“王”字。洋洋回家后,父母立刻带他去医院包扎伤口。次日,小强父母被老师叫到学校,开始还向洋洋一家道歉,并答应协商赔偿,但之后突然变卦拒绝赔偿。最终,洋洋父母将小强及学校诉至法院。
庭审中,小强父母表示,老师把他们叫去学校,以为学校已经调查清楚此事,就同意协商解决。但后来小强却告诉他们,洋洋的伤不是自己弄的,所以现在不同意赔偿。学校方则辩称,学校无权对学生进行搜身,从事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来看,学校很难提前干预,故学校不存在过错。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