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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隔壁单身大叔”应是社会之责
作者: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3/5/29 10:34:49   发布来源:
 

  不管如何,要斩断伸向女童的魔爪,在重建城乡二元分裂的社会结构、加大性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之外,最重要的是给孩子营造一个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

  “熟人及家庭内作案多”、“特殊场合的亲近要提防”……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发布《性侵害幼女案分析报告》,根据该院所办案件,总结出此类案件的特点及防范举措。分析报告称,近年来,未成年人性侵案出现多领域、多场合结合的特点,如老师、校长性侵留守女生案,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留守儿童遭遇“隔壁单身大叔”侵害的情况比城市更多,被害人又多为8至11岁的学龄女童。

  性侵幼女案屡屡发生,简单地用道德败坏、少数人的性变态恐怕已无法概括,对于这样一个已经击穿社会底线的行为,在加大法律惩戒的同时,如何保护那些未成年少女免于受到性侵,显然已迫在眉睫。

  从贵州习水的性侵幼女案,到浙江永康官员“嫖宿”未成年女学生;从前不久海南万宁的小学校长性侵女学生,到刚刚被曝光的河南桐柏县小学教师涉嫌猥亵多名女童案,我们可以谴责这些政府官员、小学校长和老师们的无耻,可以呼吁法律以“强奸幼女罪”而不是“嫖宿幼女罪”来加大对他们惩罚。但梳理这些案件背后所透出的女童生存状态,无疑也具有一定的警示性。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的分析报告似乎在告诉我们:性侵案中,有时候“隔壁单身大叔”、“自己的校长和老师”比“陌生人”更危险、更难防范。如果说“陌生人社会”加剧了社会信任的流失,那么“熟人作案”则用冰冷的亲情、伦理等,控诉着熟人间的信任一旦丧失,其结果将是多么可怕。

  巧的是,5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布了一项关于猥亵儿童案件的调研报告,法官分析案件发现,家长监护职责不到位是猥亵儿童犯罪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性安全防范教育比较缺乏也是孩子受害的一个原因。从家庭因素看,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之责,是恶行屡屡发生的主要原因。但进一步追究,这些家长或大多外出打工,或忙于工作,是城乡二元体制的残酷现实逼得他们难尽监护之责。来自贵州省社科院一项名为《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及心理健康状况研究》的调查显示,当前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属于“隔代监护”的居首位,其比例高达75.4%。隔代监护人由于大多是老人,知识能力不足,又忙于家务农活,一般采用温饱式教育,根本不重视安全教育。谁来替他们看护好自己的孙女,这恐怕是对当前社会的一个拷问。

  至于被性侵女童性安全防范教育缺乏,同样值得重视。不少性侵幼女案的被曝光,都是缘于偶然因素,比如前不久安徽潜山一名小学校长性侵9名女童,即是回乡探亲的网友在互动游戏中偶然得知的惊天“秘密”;而河南桐柏县小学教师涉嫌猥亵多名女童案也是凑巧被外班一男生看见才得以事发。因而,如何在当前的教育体系中增加性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让孩子懂得保护自己,懂得防范“隔壁单身大叔”,也不容忽视。

  不管如何,要斩断伸向女童的魔爪,在重建城乡二元分裂的社会结构、加大性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之外,最重要的是给孩子营造一个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孩子本就是弱势群体,本就需要社会保护,让他们来承担识别“隔壁单身大叔”和校长、老师的恶意,这对社会来说,是否也是一种失责呢?(李龙)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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