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舞蹈总监上任不到两个月,便领取12万元用于购置服装和差旅,但没有给公司交回任何服装。北京环球城国际马戏表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戏公司”)将舞蹈总监诉至丰台法院,要求其返还10万元。
马戏公司诉称,该舞蹈总监从公司处领取“购置服装与差旅”费用共计12万元,并填写了借款单,在借款人处签字。但领取该笔费用后,舞蹈总监一直未向公司提供任何购置服装。舞蹈总监此后向公司返还了借款2万元,但一直未结清余款。由于当事人现已离职,公司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委以公司不能证明与舞蹈总监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了其仲裁请求。公司现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舞蹈总监返还“购置服装与差旅”费用10万元。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王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