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志民 张奕民)偶然发现一片毛竹山场,认为是无主山场,便在毛竹上刻上自己的名字,以为这样这片毛竹山就归自己所有了,随后竟明目张胆地加以砍伐,荒唐行为换来了法律的惩处。经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长林近日被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现年36岁的吴长林是顺昌县仁寿镇某村村民。2010年年底,吴长林到山林中采蘑菇时,偶然发现了一片毛竹山场,见四下无人看管,以为这是一片无主山场,就在山场中的毛竹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时间,并用油漆涂了标记,误认为这样毛竹山场以后就属于自己了。2012年8月,吴长林雇人开了一条通往这片毛竹山场的小路,并将山场中的毛竹砍掉,销售后得款2300元。殊不知,这片毛竹山场属于顺昌某国有林场,吴长林的滥伐行为不久就被查明。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