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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部署《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
| 作者:国家林业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3/4/26 9:55:44 发布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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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26日讯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4月18日,北京市人大农村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园林绿化局全面部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将2013年确定为园林绿化系统“行政执法——湿地年”,成立市、区县两级《条例》宣传贯彻领导小组。 二是建立市、区县两级湿地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专家委员会制度。 三是结合《条例》“实施日”、“北京湿地日”集中学习宣传。同时,以媒体、网络宣传,举办培训班、座谈会,开展“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主题活动,《条例》进社区、进学校,征文、摄影、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 四是抓好《条例》贯彻落实。2013年围绕平原造林工程开展湿地恢复、建设1.6万亩,继续推进野鸭湖、翠湖、长沟和琉璃庙湿地公园建设。逐步在全市形成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主体、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李雯)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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