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西充县一犯罪团伙辗转南充、广安、达州、遂宁等各地偷盗耕牛,短短2个月内作案13起,盗窃耕牛 35 头,总价值 18 万元。
记者了解到,该犯罪团伙由6人组成,有人专门负责偷牛,还有人负责销赃,是一个偷、销耕牛“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近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该犯罪团伙成员有期徒刑5年至13年。
找门路赚钱 瞄上农民耕牛
白明、张雨、肖风三人是狱友,出狱后三人一直处于无业状态。为了找点赚钱的门路,在一次闲谈时,张雨提议做点“牛生意”,三人一拍即合,并找到蒋彪,由蒋彪负责开车运送耕牛。商量好作案细节、具体分工后,四人到南充市高坪区斑竹乡偷走2头耕牛、广安市邻水县幺滩镇偷走3头耕牛。由肖风负责将两次盗窃的5头耕牛卖至重庆市某农副产品公司,获利28000元。肖风将所获赃款分给张雨5000元,分给白明4000元,分给蒋彪2500元,余下由自己所得。
分赃不均 邀人合伙做案
因嫌肖风分赃不均,白明、张雨、蒋彪三人商议后将肖风踢出团伙,找到李毅、杨光、王成三人入伙。白明等6人负责偷牛,将偷盗的耕牛存放至王成家中,由王成负责销售。一个偷、销耕牛“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就此形成。
从2012年2月10日至3月14日,一个月的时间内,该犯罪团伙辗转南充、广安、达州、遂宁等城市多个乡镇,共作案11次,偷盗耕牛30头,总价值达到152000元。遭到该犯罪团伙偷窃的农户有30多户。
关注民生 法院严厉惩罚
民生工程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生活水平,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的一项积极政策,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也是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关注民生、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西充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迅速立案审查。经审理后查明,该犯罪团伙流窜各地多次作案,所窃取的皆为农村耕牛,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为了维护农民群体的权益,避免该案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西充法院对偷盗耕牛的行为予以严厉惩罚,判处该犯罪团伙成员有期徒刑5年至13年,并处罚金8000至50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吴敏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刘治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