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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摩托车违法行为正在进行
作者:阳泉日报  发布时间:2013/4/18 15:07:27   发布来源:
 
     3月22日,义白路上一辆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致使摩托车上3人死亡。
      摩托车、燃油(电动)助力车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与汽车相比而言,处于绝对的弱势,如果违章、违规驾驶酿成车祸,后果不堪设想。鉴于此,交警支队在事故第二天就安排部署,开展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管理的活动。     
      “阳泉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他人与自己安全,请您自觉遵章守法,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协助我们整治摩托车、燃油(电动)助力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推动我市城市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近日,许多摩托车驾驶人收到了交警支队给他们的一封信。
      交警支队通过散发《致摩托车和燃油(电动)助力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张贴整治通知的形式,向摩托车、助力车车主宣传违章驾驶的危害。     
      今年1月至3月份,我市摩托车和燃油(电动)助力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3起,共造成驾乘者5人死亡,3人不同程度受伤。“摩托车、助力车车主违规行驶,不仅危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给他人造成危害,整治摩托车行动势在必行。”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成祥说。    
      4月15日是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日,记者跟随交警支队整治行动小分队来到了执勤现场。虽然开展了宣传活动,但违章、违规的摩托车和燃油(电动)助力车驾驶人仍占到了90%以上。

8∶26  桃南岗
三轮摩托车进市区

      “请您出示一下驾驶证、行车证。”
      “好。”
      “知道三轮摩托车不能走市区吗?”
      “不知道。”
      “请您先靠边停车。”
      这位三轮车司机准备到西河滩拉货,他有些无奈地对交警说:“我每天都要到西河滩拉货,这儿不让走,那走哪儿?”
      交警说法:为保障驾乘者的安全和市区交通的畅通,我市摩托车市区通行规定:泉中路(政府广场至青年路)、北大街、南大街(城区政府至工业学校)、河边街、德胜街(电影院至火车站)、迎宾路、大连路(青年路口至世纪龙鼎),早上7∶30至晚上8∶00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通行。市区其他路段早高峰(7∶30-8∶30)、午高峰(11∶30-12∶30)、晚高峰(18∶00-19∶30)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通行。

8∶34   桃南岗
驾驶改装摩托车

      “咚!咚!咚!”伴随着强劲的音乐,一辆改装过的摩托车从桃河桥方向驶来。交警要求停车出示驾驶证。两位看起来还未成年的小伙子说:“为什么要驾驶证?我这车肯定不是偷来的。”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李亮向两位年轻人解释:“行车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为了自己方便。有需要时,交警可以根据驾驶证上信息服务驾乘人员。”年轻人有些不情愿地去取驾驶证,围观的路人对改装摩托车议论开了。
      “一些骑改装摩托车的小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速度快得都要飞起来了。”
      “可不是嘛!那天我看见一个小伙骑着车,后座上还带个姑娘,拐弯时,那姑娘都快被甩出去啦!”
      “交警得整治一下那些骑摩托赛车的,有一天我看到两个小伙子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你追我赶,我还以为是在赛车,太可怕了!太危险了。”   

 交警说法:改装过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属于违规车辆,禁止上路,以免给自身和他人造成危害。

 8∶46   化工厂岗
 违规载人 闯红灯

      在南大街跟南庄路交汇的十字路口,一位大爷骑着电动车,车座上还坐着提了一大袋菜的大妈。看见红灯亮了,大爷先停了一下,然后看见车少就见缝插针地离开了,根本没有理会在一旁叫停的交警。执勤交警马骏无奈地说:“市民的交通意识太淡薄了,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违规会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而觉得闯红灯是占便宜了。”
      交警说法: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须携带有效证件,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并自觉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而驾车上路的,会给予罚款300元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当天的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摩托车512辆,教育放行458人次,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215辆,暂扣摩托车185辆,开出简易罚单6个,警告32人,饮酒驾驶1人,拘留1人。
      针对摩托车的违规行为,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窦清领总结,驾乘者违章的原因主要有两条:第一,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第二,对交通法规根本不了解。窦清领说:“不论是驾乘者还是行人,都应该明白安全第一的道理。要文明出行远离陋习,不开斗气车,不开野蛮车。时刻绷紧安全弦,把后果想在前,把风险记在心。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的道路更畅通,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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