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诱骗开房抓奸为由抢劫
本报讯 几人利用手机微信诱骗他人开房,然后以抓奸为由抢劫,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这是2013年12月30日记者从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抢劫案了解到的。
据介绍,被告人刘某,21岁。被告人秦某某,女,20岁。二人均系临县人。去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刘某、秦某某伙同孙某某等另外三人(在逃)预谋以色诱方式对他人进行敲诈。5月22日晚,被告人秦某某利用微信诱骗受害人薛某某在离石区某宾馆开房,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孙某某伙同被告人刘某等三人进入该宾馆房间内,强行向薛某某索要钱财,并抢走其随身携带的现金400余元和手机两部,后又将薛某某劫持至离石区久安路向其索要现金2万元未果,后薛某某借机逃走。
法院经审定认为,被告人刘某、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抢劫罪名成立。办案法官提醒时下热衷于玩手机微信的年轻人,切勿迷恋微信交友,避免上当受骗或遭受不法侵害。 (任永亮 李艳 成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