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部署开展“七大行动”以来,太原警方以民意为主导,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犯罪进行严厉打击。3月16日上午,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局在部署开展“七大行动”中,先后打掉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2起电信诈骗、1起诈骗系列案件的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黑贷”公司非法拘禁敲诈勒索 成员竟全是“90后”小伙 2016年12月26日 ,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接到受害人李某报案称:因拖欠“兴瑞贷款公司”的贷款,自己被该公司多名工作人员多次殴打和非法拘禁,并被勒索高额利息。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工作,经初步调查发现,所谓的“兴瑞贷款公司”是一家打着理财咨询、小额贷款的旗号,实际从事高利放贷非法活动的“黑贷”公司,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男,27岁,江苏泗阳县人)曾在原籍从事高利放贷、替人催债等活动。2016年夏天,王某在原籍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其中多人曾受刑事或治安处罚)来到太原市,在迎泽西大街某中心租赁一间写字楼,开始从事高利放贷非法活动,短短月余时间非法获利10余万元。 该团伙虽然来并时间不长,但已在民间借贷圈内形成一方势力,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妄图通过公司、企业的形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成员有恃无恐,气焰嚣张,在要债过程中常以借贷人违约、超期和收取利息、平台费、辛苦费等为由,对借贷人跟踪、骚扰和恐吓,并通过殴打、拘禁等手段非法牟利。多名借贷人在受到人身、财产侵害后慑于该团伙的淫威而忍气吞声,不敢报案,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扰乱了社会治安。 2017年2月28日至3月5日,经过连续工作,办案民警先后将王某(男,27岁)和刘某(男,27岁)、沈某(男,26岁)、于某(男,23岁)等共计6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经查,该6人对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团伙已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6名团伙成员已被刑事拘留,对案及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假”武警以采购设备为名实施诈骗 2016年8月26日,受害人吴某报警称:当日中午其在万柏林区千峰南路附近,被人诈骗9.8万元。经调查,当日中午,吴某与一名自称“太原武警某主任”的男子电话联系,对方以洽谈混凝土工程和垫付资金、代购设备为名,诈骗吴某9.8万元。 案发后,长风责任区刑警队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嫌疑人实施犯罪所用的手机号已无法联系,但查到银行账户的开户人为杨某(男,33岁,黑龙江木兰县人)。案发当日下午,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北京某银行取现2万元,将部分赃款转账至王某(女,22岁,四川平昌县人)的银行账户,后又连续三天在北京、河南某地的自助机上取款共计6万元,剩余赃款通过支付宝全部转走。为争取先机尽快破案,办案民警立即赶赴北京以及河南驻马店等地,围绕银行开户信息、账户交易记录、支付宝信息和嫌疑人取款时的视频资料,有针对性地展开调查工作。 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在市局相关部门和北京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将电信诈骗团伙成员杨某和冯某(男,27岁,河北承德县人)、马某(男,24岁,山东菏泽市人)等3人抓获,缴获作案手机10部、手机卡22张、银行卡9张。 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和马某,向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购买银行卡,后将银行卡短信通知设置的联系电话更改为冯某的电话,在实施诈骗发现银行卡进钱后,通过故意输错密码的方式将银行卡锁定,然后联系开卡人杨某等人迅速补卡,之后共同将赃款转账或取现。本案中,冯某发现杨某的卡进账9.8万元后,便通过错输密码的方式将银行卡锁定,随后通过马某联系办卡人杨某补卡,后转账取现。得手后,杨、马、冯三人分别分得赃款4000元、2.7万元和6.7万元。现该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网络招嫖中有“诈” 案涉全国多省 2016年12月17日,辖区某群众报警称:其因轻信网络招嫖信息,被骗1万余元。接到报警后,兴华责任区刑警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网络发布招嫖信息实施电信诈骗,团伙成员集中在湖北天门、仙桃等地。围绕这一线索,专案组立刻赶赴湖北省多个地市,展开工作。2017年1月17日至3月12日先后将犯罪嫌疑人蒋某冲(男,29岁)、蒋某洋(男,26岁)、蒋某明(男,27岁)等3人抓获,缴获涉案银行卡18张、作案手机10部、电脑4台。 经查,去年10月份以来,该团伙成员事先预谋,在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并留下联系电话,在QQ、微信、百度搜索中大量推送。受害人拨打电话后,团伙成员就伪装成“客服”、“司机”等身份,与受害人商谈,以交纳安全保证金、道具押金和嫖资等为名,通过非实名登记的支付宝账户、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向受害人诈骗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金额。受害人涉及全国多个省市,但被骗后往往碍于自身涉嫖的原因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现该团伙成员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男子以办理信用卡为名实施诈骗 2016年12月25日,受害人高某报案称:自己被人以办理信用卡的名义诈骗1.2万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与高某取得联系,以能办理信用卡为名,骗取高某钱财,诈骗得手后,便立即将高某微信号删除,整个作案过程嫌疑人未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也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线索。 2017年2月19日,长风责任区刑警队与合成作战中心密切配合,经过近两个月的梳理排查,一举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3岁,交城县人)。3月6日,在某宾馆内将其抓获,缴获银行卡12张。 经查,该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发布信息,谎称只要本人已持有银行信用卡,就可通过其办理新的信用卡。在受害人与其联系见面后,就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受害人的信用卡和密码,随后持卡取现或消费。自2016年12月以来,该以同样手段在太原市诈骗作案5起,涉案金额5万余元。现该已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记者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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