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警新闻在线讯(陆祁国 常健)近日,针对山西省人大代表、大同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张建华提出的“中小雪天气尽量不封路”的建议,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管处处长刘冲专赴大同市,当面向张建华代表作了答复,并详细阐释了最新确定的山西高速公路雪雾天交通管制八字原则:当封则封、能通即通。 
为了疏导滞留车辆,高速交警的头发都结了冰。 
看看警车上的冰柱子,你就知道高速交警有多苦。 人大代表建议高速路中小雪不封路 今年1月30日,我省“两会”期间,张建华代表提了这样一个建议:着力实现我省高速公路中小雪不封路。 张建华代表认为,高速公路作为一种现代化的公路运输通道,对沿线的物流、资源开发、招商引资、产业结构的调整、横向经济联合、改善人们生活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我省高速公路遇雪就封路,甚至下一点小雪、有一点轻雾也要封闭高速公路,让人感到高速公路太脆弱不堪了。 为此,张建华代表建议:建立省内各地与周边省市合作机制,相互支援、资源共享;高速公路上增设雪雾天气行车限速、提示车距等电子显示屏,增强司机自身安全意识;加大危险路段提示、警告装置,加大巡查、指挥、引导交通力度,通过在道路上适时铺撒融雪剂等机械、化学、人工等除雪方式,缓解道路通行难度;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建设一套智能化道路管理系统;完善各类考核制度,鼓励积极应对,主动开展工作,强化服务意识,避免怕出事、怕担责任,甚至封路了事的不作为行为发生。 高管处长详解封路八字原则 省公安厅交管局高管处处长刘冲当面答复张建华时说,高速交警采取封路措施都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换句话说,高速交警最不愿封路。因为封路之后,民警要长时间分流、疏导滞留车辆,工作量超乎常人想象。如有救援、护送危重病人等特殊任务必须执行,值班民警需要大量、频繁发布路况信息,回复群众电话和网络咨询,在收费站入口执勤的民警有时还要面对不明情况群众的指责。 “雪不是封路的唯一原因,更可怕的是冰和雾。”刘冲说,2015年,我省侯平高速和太长高速连续发生两起因团雾而导致的多车连环追尾事故。特别是第二起事故也就是太长高速 “12·8”多车连环追尾事故发生后,李小鹏省长对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提出了详细要求,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有再一再二不能有再三。” 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山西高速交警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把采取交通管制也就是封路的权力下放到基层高速交警大队。也就是说,基层高速交警在巡逻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可以立即采取主线路面管控措施,确保不出事。这,就叫“当封则封”。 同时,我省高速交警也明确要求基层大队:决不能因为实施管控而扩大出行影响。如果路面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必须第一时间恢复通行,一分一秒不得拖延。这,就叫“能通即通”。 对于封路过程中积压积聚的车辆,山西高速交警要求一辆车不准滞留。正因为这个要求,才形成了极具山西特色的警车带道通行现象。到目前为止,可以很客观地说,高速交警在特殊天气采取警车带道这种非常态化勤务模式,已经彻底演变为常态化勤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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