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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右转抢行不礼让 危险又违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7-2-14   发布来源:山西公安交警网
 

“对面的绿灯已经亮了,可右转的车却一辆接一辆驶过来,完全不让行人,行人要想过马路实在太难了。”市民乔先生昨日无奈地表示。时下,很多行人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路口处,斑马线上,右转车辆不礼让行人。

乱象:抢行现象比比皆是

记者在连日来的调查中发现,只要在山东省淄博市车流量比较大的路段上,几乎都存在着右转车辆不让行人的情况,能主动停下来避让行人的机动车少之又少。有些车辆会视情况减速,有些车辆非但不减速还会加速通过,有些甚至还会不停鸣笛,示意行人让行。

在金晶大道与华光路路口,记者看到有两名行人在绿灯时由西向东过马路,但由北向西右转的车辆却丝毫没有让行的意思,一辆接着一辆的通过。等两名行人顺利过去的时候,绿灯的时间已经快结束,又一次被堵在马路中间,车辆前后穿梭而过,情况十分危险。

“我要是不抢,有可能两三个绿灯过后,还在原地过不去。”每天都要经过该路口的居民李先生坦言。

“要是过马路的人比较多的话,我会让行人先过,但是如果人少的话,就不会让了。如果我停下来让行人,后面的车就会一直按喇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机这样说。

接受采访的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在本应属于行人通行的绿灯时段,要过斑马线也仍然需要避让机动车。

提醒:右转车不让行人属违法行为

采访中,山东省淄博市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解释说,有些路口右转弯车辆在遇信号灯为红灯时,是可以通行的。但通行的前提是,不能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有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斑马线,应当停车让行。

现实中,因为车辆和行人在斑马线上“抢道”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不少。既然法律规定,行人有优先于车辆的通行权,右转车辆就不该把礼让行人不当回事。交警部门提醒说,如果行人过斑马线时发生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上,只要车辆与行人是在斑马线上发生碰撞,车辆驾驶员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果行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车辆驾驶员就需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有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被正常行驶的车辆碰撞,行人负有责任时,司机的事故责任才会相应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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