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济市境内发生一起因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死一伤交通事故。一起事故,瞬间为两个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惨痛悲剧。 据了解,12月12日,醉酒后的卫某,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晋MXS5+2号小型普通客车去朋友家。17时许,当卫某驾车沿杜张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开张镇胜广村南十字路口时,由于卫某缺乏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知识,且醉酒后酒精严重抑制大脑反应神经,遇由西向东过十字路口的电动三轮车,未及时、有效采取安全制控措施,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王某当场死亡、乘坐人刘某受伤住院。 目前,卫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永济交警提示:为了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幸福,请携手共同抵制危险驾驶行为,自觉遵守交规、依法行车、文明出行。(马庚 苗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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