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冤枉,这些花样明明是客户自己要求我制作的,现在却告我还要我赔钱,这绝对是他们合起来给我下了套。”这几天,在柯桥轻纺城经营布生意的朱某超级委屈,原来她因为花样侵权被人告上了法庭,可是朱某却告诉记者,官司背后其实是对方“钓鱼”维权。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14日,原告周某诉称,当天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徐某来到朱某的门市部,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一匹“富贵花开”花型的布匹。但其实周某已对该花样进行了注册,依法享有著作权,于是周某就将朱某推上了被告席。 “那天她首先买的并不是‘富贵花开’,而是我店里自己的一种花样,只是这种花样和‘富贵花样’十分相似,但是并不侵权。”而当被告人朱某详细讲述当天的情景时,事情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 朱某称,徐某订好布后就回去了,谁知第二天她又跑过来说自己选的花样弄错了,要重新选。“她把手机的图片给我看,说要做这个,我就告诉她这个花样我们已经下架了。”原来,去年朱某知道自己在卖“富贵花开”已经被别人注册后,她就及时停止了制作和销售。 但是,经不起徐某再三恳求,加上徐某也付了订金,朱某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这倒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我一交货,他们就告我侵权。”据了解,原告人周某也在附近开店,和朱某相识。 虽然周某和徐某存有“钓鱼“维权的嫌疑,但是因为朱某缺少证据,上了法庭也理亏,加上当事人既没时间和精力打官司,也想息事宁人,最终只好补偿了一部分钱给原告。 “他们就是来坑我的,这样做太没良心了,我不能就这样吃哑巴亏,也不愿意让更多的人上当,所以站出来提醒周围的经营户。” 记者从轻纺城许多经营户处了解到,对于花样版权认定至今还模糊不清,差不多的花样,随便改变几笔就成了别人的专利,而且就算有版权证明,也要看时间的早晚。有一些投机分子就钻了如此空子,专门来“钓鱼维权”,好几个商户都吃到了朱某这样的哑巴亏。“我们总不能因为这样的风险就不做生意,毕竟现在竞争很激烈。” 那么,经营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又如何规避风险呢?记者为此咨询了绍兴县人民法院的代理审判员陈良。陈法官告诉记者说:“其实经营者可以在销售码单上写明花样由购买者提供,销售者只进行加工和生产,并让购买者亲笔签上名字。”记者 李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