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单祥宇 朱春华)见财起意后,假装上前搭讪问路,然后伺机抢劫他人财物。经安徽省当涂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孙小冬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10月10日14时许,孙小冬驾驶摩托车从当涂县石桥镇村民周某家门前路过时,看见周某正抱着小孩在路边玩耍。周某脖子上戴的一条金项链让孙小冬顿生歹意。他停下摩托车上前与周某搭讪,假装问路。周某热情指引,然后抱着小孩转身回家。孙小冬见状迅速跑到周某身后,猛地拽下周某脖子上的项链(价值人民币2500余元)。周某一把抓住孙小冬,结果被其挣脱。孙小冬推开周某后立即去发动摩托车。周某随即用力抓住孙小冬的衣服,被驾车逃跑的孙小冬拖倒在地,致口唇、左膝等部位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鉴于孙小冬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