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某村打工的刘某、张某醉酒后与超市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影响超市正常营业达半个小时,造成一名女子和儿童受伤,并与接警前来的北石店公安分局寺河派出所民警理论,不听民警劝说,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和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中午12时许,刘某和张某二人因工作不顺,心情烦闷,便打算借酒消愁,二人到附近的饭馆喝酒,一瓶高度白酒酒下肚,刘某、张某喝得酩酊大醉。在超市购物结账时,因超市安检系统误报警,超市防损员让其二人再重新进行安检,二男子便对超市防损员侮辱谩骂,超市领导道歉后,仍不依不饶。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刘某和张某不但不听超市工作人员的劝说,还再次提高嗓门,大吵大骂。同时在超市出口通道阻止购物顾客结帐,影响超市正常营业达半个小时,并推搡购物结账的顾客,造成一名女子和儿童受伤。 北石店公安分局寺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在对刘某、张某制止过程中,二人又与民警理论起来,不听民警劝说,依旧大吵大骂,造成很多居民围观,民警果断将两名男子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刘某和张某醒了酒,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后悔莫及,并向受伤的顾客、超市工作人员和民警道歉。目前,刘某、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