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6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自2016年4月初,山西公安机关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通过更新侦办“盗抢骗”案件理念,通过完善和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打击犯罪的效能得到极大提升,全年共破获“盗抢骗”案件27858起,破案数同比上升8.50%。 “盗抢骗”案件发案多,历来是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人民大众的社会安全感。山西省公安厅对打击“盗抢骗”犯罪活动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打击“盗抢骗”犯罪的高压态势。 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上下联动、警种协同、合成作战、信息研判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打击“盗抢骗”犯罪的能力。省公安厅把打击“盗抢骗”犯罪列为经常性工作,重点强化了对跨区域系列团伙案件侦办的协调推动,协助基层公安机关及时解决个案侦查中的困难,直接指导了一批跨区域系列侵财案件的侦办。 据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负责人介绍,在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不断创新了侦查模式。如太原市公安机关以合成作战为抓手,使打击能力成效倍增。忻州市公安局实行侵财案件“2+N”串并侦查机制,全面提升了打击犯罪效能。平遥县公安局按照6+X合成作战工作机制建成了集刑侦、刑技、网安为一体的合成作战指挥室,在打击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地方公安机关,还全面推行了刑侦和刑事技术部门牵头、多警种共同参与的多位一体现场勘查模式,实现了指纹、足迹、DNA等现场物证的全时空、全方位采集,为案件侦破和诉讼提供了有力证据支撑。省公安厅为此还专门与检、法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络机制,及时解决了证据标准、案件管辖和移送等问题,确保了对“盗抢骗”违法犯罪的有效和及时打击。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还不断加大了面向社会、面向民众的安全防范宣传力度,致力于强化民众自防意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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