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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文件,同意委托我省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首次把能源项目核准权限委托省级政府,在全国史无前例。
我省受托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是行政审批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国家支持山西综改试验、转型跨越的一项重大举措。
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低热值煤资源,大力发展低热值煤发电,对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次,山西迎来了重要的政策机遇期。能否抓住这次机遇,对于山西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实施方案》,保障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我省特制订了《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第一批项目优选办法》。
《办法》提出,在八月份优选出5~10个项目,约300~600万千瓦,经领导组同意后,发放“路条”。
你可能特别想知道,《办法》优选程序是什么,《实施方案》的准入条件和优先原则在《办法》里如何分工?在此,记者带你细细阅读。
优选程序关键词:
公开、申报、把关、初选、审定、发放、监督
为实现项目核准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优选程序分为政策公开、各市申报、部门把关、项目初选、最终审定、发放“路条”、监督检查7方面。
8月上旬,省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已将 《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通过省政府、省发改委网站和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
随后,各市要围绕十项准入条件对本市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进行初选,5个工作日内由各市发改委、扩权县、综改试点县和驻晋央企、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将项目上报领导组办公室。省领导组办公室将各市上报的项目通过新闻媒体公示3日,接受社会监督。
省领导组办公室将各市发改委上报的项目汇总后,分送省领导组的有关专业组(小组)(煤炭组、环保组、国土组、水利组、市场电网组、技术组、规划小组、政策法规小组),各专业组结合各自职能和行业产业政策进行把关。并根据准入和优先条件,按顺序推荐出前20个项目名单,并由组长、副组长签字后报省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在各自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3日,接受监督。
紧接着,以八个专业组(小组)各自推荐为基础,选出各方面综合条件优秀的前15个项目。获得八个组(小组)推荐的项目为八票,进入综合前15名;不足部分则依次递补七票、六票、五票等等的项目。票数相同时以煤炭组意见为依据,仍然相同则依次考虑环保组、技术组、水利组、国土组、市场电网组、规划小组、政策法规小组的意见。办公室具体组织票选工作,各专业组(小组)参加,并将15个项目名单通过媒体公布于众。
最后,省领导组对首批15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进行审核,最终确定5~10个项目,并将这些项目向社会公示3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省发改委按照《实施方案》进入审批程序,发放“路条”。
此次项目优选,监察部门要对项目优选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察,确保国家下放我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审批工作科学、有序、合理、高效开展。
优选办法关键词:
准入条件、优先原则、分工
我省出台的《实施方案》中,核准条件高于国家标准,除10个基础的准入条件外,又提出了10个优先原则。那么,这10个基础的准入条件和10个优先原则在八个专业组是如何分工的?《办法》给出了明确答案。
1、煤炭组
准入条件:
布局在国家批复的煤炭规划矿区内,且矿区内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与低热值煤资源量要相匹配。
用于发电的低热值煤燃料主要为煤泥、洗中煤和收到基热值不低于煤矸石5020千焦 (1200千卡)/千克的煤矸石。
布局依托大型煤矿、洗煤厂(群)的项目,燃料距离不超过30公里。
合理运输距离范围内原则上不重复规划建设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优先原则:
靠近大型煤矿,依托大型骨干洗煤厂,所用燃料采用皮带运输的项目优先。
2、环保组
准入条件:
同步建设全封闭煤场和高效脱硫脱硝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排放标准,粉煤灰和废渣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项目投资主体在省内有良好的燃煤火电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业绩。
优先原则:
建设高效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项目优先。
在环保方面取得较高层级支持性文件的项目优先。
3、水利组
准入条件:
使用空冷机组,电厂生产用水鼓励使用中水和矿井疏干水,限制使用地表水,严禁使用地下水。
优先原则:
使用中水和矿井疏干水的项目优先。
在水利方面取得较高层级支持性文件的项目优先。
4、国土组
优先原则:
不占或少占耕地、集约节约用地、使用工矿废弃土地或未利用土地的项目优先。
在国土资源方面取得较高层级支持性文件的项目优先。
5、市场电力组
优先原则:
外送电市场和通道已落实的项目优先。
在电网接入系统方面取得较高层级支持性文件的项目优先。
6、技术组
准入条件:
以煤矸石为主要燃料的,优先选用国产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入炉燃料收到基热值不高于14640千焦(3500千卡/千克);以洗中煤、煤泥为主要燃料的,可考虑采用高效煤粉炉,入炉燃料收到基热值不高于17570千焦(4200千卡/千克)。
选用单机容量30万千瓦级及以上的机组,所选设备需经实践证明技术成熟可靠,且设备制造商有定型产品和良好业绩。
优先原则:
在省内有良好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业绩的企业,特别是建设公用基础设施已具备条件的扩建项目优先。
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或示范项目优先。
7、政策法规小组
准入条件:
原则上应采用煤矿、洗煤厂和低热值电厂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的煤电一体化模式,鼓励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交换股份等方式实现煤电一体化。
优先原则:
各项前期工作深入扎实,支持性文件齐备且层级较高的项目优先。
8、规划小组
优先原则:
在工业园区或循环经济园区,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载能下游产业链的项目优先。
属热电联产或能兼顾周边工业园区和城市集中供热需要的项目优先。
以上各组(小组)依据《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核准实施方案》中十准入、十优先的原则自行制订审核细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报记者 张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