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5时20分左右,河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门口,一辆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与一辆刚出丁字路口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车相撞。被正在不远处巡逻的城市六中队民警曹峰、赵国峰、米明春同志发现。三人立即赶赴现场查看人员情况,并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同时上报河津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情急之下,他们以警车为隔离,做好安全防护,分流车辆,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止血措施,为120急救和事故救援处理做好了前期工作。 此次巡逻过程中民警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与我大队的业务培训息息相关,不仅保障了道路畅通有序,而且有效预防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河津交警温馨提示:行人及非机动车过马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应提前减速,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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