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6日,河津交警大队依托“压事故 整秩序 保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旅游路和平农场路口查获一起二次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早上8时,该大队小梁中队负责人李瑞强带领民警陈克良、黄效威及辅警一行6人在辖区旅游路和平农场路口设卡查处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晋MV****的蓝色小型汽车时,发现驾驶人阮某某涉嫌酒驾,民警遂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进行核实调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公安网进一步查询,该驾驶人阮某某此次属于二次酒后驾驶,阮某某曾于2018年5月15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运城市禹门分局交警大队处罚。违法行为人阮某某存在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阮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4000元并处拘留。 河津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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