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年轻人,25岁,一个是老年人,65岁,年轻人骑的摩托车,老年人骑的电动车,结果两个人相遇了。 2月7日晚上9时30分左右,年轻人李某驾驶无牌黑色二轮轻便摩托车,沿市区吕匠路东侧道路,由北向南一路逆向行驶。此时,老年人王某驾驶黑色二轮电动车,也沿吕匠路东侧道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但其却未开启车灯。当两车行驶至玉龙湾公馆售楼处路段时,突然的不期而遇,让两车撞在了一起。事故造成老年人王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晋城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及时出警处置,经过调查取证,最后认定年轻人李某因逆向行驶,未确保安全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老年人王某因夜间行驶,未开启车灯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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