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十九大期间道路交通安,孝义交警大队胡家窑中队按照上级各级领导机关安保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工作重心,合理安排勤务,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十九大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近日,胡家窑中队查获四起无证驾驶案件。 8月04日15时10分许,违法嫌疑人陈某(男,50岁山西省汾阳市人)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蓝色力之星牌车号为晋JEX282的摩托三轮车,从水峪去汾阳,沿340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胡家窑村18KM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8月05日07时20分许,违法嫌疑人常三某(男,26岁,山西省石楼县人)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红色大运牌车号为晋H4140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平遥去中阳,沿340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胡家窑村18KM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8月8日15时40分许,违法嫌疑人刘某(男,25岁,山西省石楼县人)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黑色别克牌车号为晋AT897E的小型轿车,从太原去石楼,沿340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胡家窑村18KM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8月9日15时50分许,违法嫌疑人李某(男,21岁,山西省交口县人)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白色长安牌车号为晋J5E583的小型轿车,从孝义去交口,沿340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胡家窑村18KM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现违法嫌疑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罚款300元,常某、刘某、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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