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春运全省第二次集中行动日,孝义市交警大队胡家窑中队民警按照大队春运统一部署,在340省道胡家窑执法检查站对过往客货运车辆例行检查过程中,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不符的严重违法行为。 上午12时许,中队负责人高建春带领王卿栋、李杰、任学伟、郑琨,在340省道胡家窑执法检查站对过往客货运车辆例行检查过程中,一辆车牌号为晋D5652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接受检查时,驾驶人言辞闪烁,在其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上明显有伪造嫌疑,执勤民警遂将其传唤回中队进一步核实,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驾驶人张俊(男,汉族,出生于1983年3月20日,系山西省长治市南宋乡北山村人)准驾车型为B2,进而民警确认该持有准驾车型为A2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伪造、变造的。 经对驾驶人进一步询问得知,张俊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略知一二,也知道使用假证是违法行为,一次在网上偶尔看到办证信息,便通过电话联系汇款给对方这一“捷径”,给自己办理了一本伪造的驾驶证,并一直使用至今。经过民警耐心讲解法律知识,悉心教育,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后果表示后悔不已。 目前,张俊因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孝义市公安局予以罚款陆仟元并一次性记24分的处罚。(维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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